2010年6月11日 星期五

PWR Schema Design Decision:移至子類別的屬性可否更名

依照此篇文章:PWR Schema Design Decision:如何分散繼承關係中的屬性?所探討,在處理RIM繼承的狀況時,儘量將父類別的屬性搬移到此類別,除非該屬性在父類別已具備完整的定義。那麼,在將父類別的屬性搬移至子類別後,能否將其更名呢?目前的想法是可以將其更名,原因如下:

  1. 閱讀此schema的開發人員並不一定了解HL7 RIM model,在將父類別屬性搬移至子類別時,單純地將名稱抄過去,可能無法讓閱讀此schema的開發人員很容易了解該屬性所代表的意思。

在更名完畢後,使用RDA在該更名過後屬性的Documentation一欄處,輸入它對應於那個父類別的那個屬性。如此一來,在產生DDL時,RDA會將此資訊加到產生的資料庫欄位的註解中,提供有興趣了解該欄位對應至那個HL7類別的屬性的人進行查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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